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北京科技大学高精尖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我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6年通过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方式和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北京科技大学高精尖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学士直攻博已完成拟录取工作,不适用本办法)。

二、报考条件

符合《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

本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申请材料

1.   《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提交的材料。

2.   外国语能力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6级考试(CET6)成绩、全国大学英语4级考试(CET4)成绩、托福(TOEFL)成绩、雅思(IELTS)成绩等。

四、申请材料评议方案

报名结束后,学院各系所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评议成绩由外语水平(20分)、专业基础(30分)、创新能力(50分)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1.外语水平根据考生提交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进行评价,未能提交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考生,依据其攻读本科、硕士阶段外语成绩进行评价;

2.专业基础通过本科、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等进行评价;

3.创新能力通过考生提供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硕士学位论文概要(或开题报告)、参与科研活动、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评价。

申请材料评议成绩不低于60分方能进入综合考核(复试)环节。申请材料评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进入综合考核(复试)依据。

入围综合考核(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3月中下旬于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五、综合考核复试方案

入围综合考核(复试)考生名拟于2026年4月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复试考核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

根据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趋势和培养要求,采用多种方式对申请人的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研究潜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分为专业水平考核(100分),外语水平考核(100分),综合素质水平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部分。

1.专业水平考核:

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

考核形式:采用PPT汇报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须提前准备10分钟PPT汇报,内容包括本人科研经历、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研究工作设想等。

2.外语水平考核:

考查考生的外国语水平及利用外文查阅文献、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等。

考核形式:包括听力、口语及翻译等,具体考核形式由各面试小组自定。

3.综合素质考核:

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等。

考核形式:面试组老师提问。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通过面试的方式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

六、考核(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核(复试)方案中1、2、3项的每一单项考核低于分值的60%视为考核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生咨询及申诉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62332559  

邮箱:b2517911@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学高精尖学院

20251128